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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回黄村民反映在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存在超规定人数接受委托,计票作弊等问题。县换届选举领导组与镇换届选举领导组抽调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入村调查,经对村选举委员会成员、验证发票员、登记员赵旭红、赵奋阳、赵宝忠、杜玉生以及镇政府负责发票处现场指导人员李华、任素萍、卢晓鹏以及接受委托的当事人调查,并且调阅查看了《委托申请书》、《委托投票证》和《领取选票登记册》。调查情况如下: 一、关于超规定人数接受委托问题。 回黄村第十届村委换届选举,共登记选民362人。村《选举方案》规定,为保证参会投票人数,办理委托投票只限于在外县的选民,在本县的选民一般情况不办理委托,接受委托投票最多不能超过两人。村选委会通过广播、电话联系、张贴公告等形式告知选民。村选委会共收到委托书面申请44份,经选举委员会电话确认委托人意愿,共办理委托投票44人。 经查,委托公示榜显示,孙巧娥接受委托四人,分别是:郭维花、杜旭峰、李秀英、孙德红。赵乃义接受委托三人,分别是:赵七斤、赵存鱼、王改云。经调阅《委托投票证》和《领取选票登记册》核实,孙巧娥领取的《委托投票证》和《领取选票登记册》上登记显示孙巧娥接受委托只有孙德红和李秀英,郭维花和杜旭峰的委托人是孙巧娥丈夫的弟弟杜占如;赵乃义实际接受委托的是赵存鱼和王改云,赵七斤的委托人是赵乃义的妻子程锁娥。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孙巧娥、赵乃义并没有超规定人数接受委托,而是公示委托名单时发生错误。 二、关于计票作弊问题。 回黄村采取的是一次直选的选举方式,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委员三名,2014年12月10日正式选举时,竞选人赞成票没有超过投票选民半数,无人当选。村选举委员会定于次日(2014年12月11日)另行选举,并通知选民及竞选人,于2014年12月11日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共发出主任选票246张,收回主任选票246张,无效票1张,弃权票5张,计票结果:赵彦奎得121票,赵瑞军得125票,镇政府现场指导人员发现总票数252张与收回选票246张不符。紧接着在部分选民和竞选人的监督下,工作人员马上重新清点选票,经反复清点核对,结果是赵彦奎多计1票,赵瑞军多计5票,核对后赵彦奎实际得120票,赵瑞军得120票,两人得票相同。不存在虚假唱票、计票作弊问题。 依照有关规定,2014年12月12日再次组织投票,赵彦奎得18票,赵瑞军得152票,赵瑞军当选主任。 根据调查情况,调查组认为回黄村的选举合法有效,但是委托公示错误明显,应给予负责公示的人员相应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