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需要最新的flash观看软件。软件下载地址

政府文件

News

关于对全县2016年第三季度新增工商注册登记备案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分责的通知

????2016年12月30日????作者:和顺县人民政府????浏览量:299
 和政办发〔2016〕74号

和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全县2016年第三季度新增工商注册登记备案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分责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县政府《关于做好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政发〔2016〕1号)文件精神和市安委会《关于印发〈晋中市以工商注册备案名录倒逼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全覆盖工作办法〉的通知》(市安发〔2016〕1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由县编办、县安委办共同对全县2016年第三季度新增工商注册登记339户企业的安全生产分责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责说明
       本次分责的数据由市安委办提供,截止2016年9月30日,市安委办下达我县应分责的生产经营单位户数三批次,共9174户,其中,2016年9月9日之前对8835户全县分三次已经分责完毕,本次339户,是今年第三季度全县新增的工商注册企业。
全县前三次分责累计涉及行业105个,今年第三季度新增339户企业涉及的行业为39个,分责依据为县政府办和政办发〔2015〕74号、〔2016〕12、56号文件要求,凡是属于三个文件规定的105行业之内的企业,直接划转到相应的部门,本次无新增行业。
       二、工作要求
       1、关于分责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请各单位按照县政府办《关于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行业和企业分责的通知》(和政办发〔2015〕74号)中的相应内容要求执行。
       2、对于本次安全生产分责到各单位的企业,各乡镇、城区、县直各相关单位要积极认领,挂牌落地、落实责任、分级分类、加强监管、留有痕迹、建立正常和非正常监管台帐报县安委办。
       3、各乡镇、城区、县直各单位务于2016年11月10日之前将本单位的正常和非正常监管台帐报县安委办,以便县安委办综合上报市安委办。
特此通知。

附件:
       1、《和顺县2016年第三季度新增工商注册企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行业和企业数量分责表(表一)》
       2、《和顺县2016年第三季度新增工商注册企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行业和企业明细表(表二)》已发至“和顺安委办公用邮箱”(hsawbgyyx@163.com,密码是awb123)

快捷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