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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和顺县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6年12月30日????作者:和顺县人民政府????浏览量:277
 和政办发〔2016〕73号

和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和顺县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和顺县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和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14日

《和顺县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方案

       按照《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要求,为做好和顺县土壤污染防治顶层设计、合理确定目标、科学安排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和顺县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和顺县土壤环境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分解落实国家“土十条”和《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各项任务要求,针对和顺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和顺县土壤污染防治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措施,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和部门责任分工。重点明确本行政区域内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监测网络建设、法规标准体系建设等基础性工作要求,农用地(重点是耕地)和建设用地(重点是污染地块)等不同用地土壤污染防治要求,未污染土壤保护、污染源监管、污染治理与修复等全过程管理要求,以及科技支撑、治理体系、评估考核等保障措施。
       二、编制原则
       一是夯实基础、设定目标。与大气和水污染相比,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防治工作起步较晚、基础薄弱。重点要在开展调查、摸清底数,明确责任、强化监管等方面提出工作要求。紧扣重点任务,设定有限目标指标,不求大求全,确保经过努力可以按期实现。
       二是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针对本地区当前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土壤环境问题,结合实际情况,以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为重点,明确监管的重点污染物、行业和区域,对耕地和污染地块提出管控要求,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
       三是分类管控、综合施策。为提高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农用地按照污染程度实施分类管理,对建设用地按不同用途实施准入管理,对未利用地重点提出污染预防措施。在具体举措上,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和措施。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
       四是上下结合、任务落地。因地制宜,细化各项任务措施的具体要求和进度安排,将土壤污染防治目标逐级分解,将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各乡镇和有关企业。
       五是部门联动、多方参与。加强部门配合,各责任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提出工作方案相关内容,环保部门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
       三、编制主要内容
       针对和顺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面向需求,明确差距,提出工作目标和任务措施。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加大部门协调力度,集中各方资源编制方案。工作方案原则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指标
       系统梳理国家和省、市级工作方案对本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要求,根据本地区土壤环境现状和工作基础,按照《土十条》总体部署和工作安排,综合考虑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人居环境健康等需求,确定各地土壤污染防治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和主要指标。
       (二)主要任务
       针对本地区存在的主要土壤环境问题,重点细化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农用地分类管理、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污染源监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土壤环境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的任务措施。结合和顺县实际,确定重点污染物(包括镉、汞、砷、铅、铬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重点行业(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焦化、电镀、农药、制革、铅蓄电池等)、重点区域(包括产粮油乡镇、城市建成区等),明确防治措施和完成时限及部门任务分工等。
       (三)政策措施
       围绕目标指标和重点任务,充分利用各职能部门现有相关政策制度,研究制定利用社会力量开展土壤环境监测和调查评估、推进受污染农用地安全利用、推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产业发展等配套政策措施。建立本行政区域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协调机制。
       (四)组织实施
       提出组织领导、部门协作、任务分解、目标考核、宣传培训、公众参与等方面的保障措施。根据“土十条”提出的目标任务,结合和顺县现有工作基础和财力条件,把目标任务分解到相关单位和责任部门,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合理安排各项任务推进时序。
       四、编制时间安排
       按照省环保厅对方案编制的有关要求,结合方案编制工作的特点,将方案编制分为工作启动、现场调研和数据分析、方案初稿编制、征求意见、审核与批准等五个阶段。
       (一)编制工作启动阶段(2016年10月8日—10月14日)。系统梳理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工作史实方案》的具体要求,明确方案编制的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等,全面启动方案编制工作。
       (二)现场调研和数据分析阶段(2016年10月15日—11月15日)
       对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进行调研,收集相关资料和数据,进行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项目工程的现场调查等。采用专家咨询等方法,深入分析和顺县土壤环境质量现状、主要土壤环境质量问题及已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基础。
       (三)方案初稿编制阶段(2016年11月16日—12月10日)。完成相关资料的分析整理,从解决和顺县土壤环境质量实际问题着手,确定和顺县土壤污染防治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等具体内容,完成《和顺县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初稿)。
       (四)征求意见阶段(2016年12月11日—2016年12月20日)。向和顺县政府及县相关部门、专家征求规划完善意见与建议,进一步与省、市环保部门进行对接,按照相关意见与建议修改完善,形成方案报批稿。
       (五)审核与发布阶段(2016年12月21日—2016年12月31日)。方案报和顺县政府审批,并报省、市环保部门备案,按要求向社会公布。
       五、编制责任分工
       为保障方案编制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环保局、发改局、经济和商务粮食局、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局、农委、林业局、安监局、水利局、畜牧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方案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总体协调方案研究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别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方案编制过程中的资料收集和意见征集等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境保护局,具体负责方案编制工作的统筹安排与协调推进。由编制单位牵头,成立方案编制技术组,执行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的各项要求,承担方案的编制和修改工作。

附件:和顺县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资料收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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