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县人民政府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二级)预警信息的通知
和顺县人民政府????2017年12月29日????作者:和顺县人民政府????浏览量:100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7年12月29日《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二级)预警信息的通知》要求,全市2017年12月29日24时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二级)预警。按照《和顺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 经县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于2017年12月29日24时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二级)预警。请各乡镇政府、城区管委会及县直相关单位、企业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二级)响应措施。新闻单位向公众发布解除信息。
和顺县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9日